365英国上市集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08 作者: 浏览次数:
365英国上市集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特依循《英国365上市公司官网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英国365上市公司官网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关于安全环保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汲取经典案例中的经验教训,确保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全年安全无事故。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实验室化学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机电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个人防护管理、实验室“三废”管理与噪音污染防治、责任体系与规章制度的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所有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落实学校三级管理体制,细化学院内部管理架构,构建学院、系(所)、课题组、实验室四级管理体制。学院成立安全环保防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实验室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科研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组员包含各系系主任、系支部书记、资产专干、安全专干等同志。以系(中心)为单位成立督查小组,成员3-5名,实行系主任/支部书记负责制,负责督查系内部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系督查小组与学院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院安全环保防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及建设方案;
(二)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调查研究;
(三)负责协调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事故救援、调查、鉴定与处理等。
第三章 工作制度与规范
第六条 实验室应明确安全责任人、房间负责人和房间安全员,建立值日制度,按《英国365上市公司官网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做好相应值日工作,实验室应建立值日通报制度,房间负责人应知晓每日值日情况并对不合理处予以纠正。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实验室管理,包括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药品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和废弃物管理。
(一)安全责任人一般应为团队负责人,是承担所属课题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房间负责人一般应为团队成员,是具体负责该房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学生安全员一般为房间负责人指定的研究生,负责具体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实验室应严格管理进行中的实验项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对项目进行风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特点对参与本项目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三)实验室应做好科研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实验室应结合实验室自身特点,按实验室风险等级做好人员常规培训工作并每年达到相应时长要求,一级风险实验室8学时,二级风险实验室4学时,三级风险实验室2学时,四级风险实验室适量,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查。实验室需制定重要/危险仪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仪器附近醒目处,结合实验室老带新优势,共筑文明规范实验安全环境。
(四)实验室应因地制宜制定实验室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列明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结合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每年应完成应急演练,一级风险实验室每年不少于2次;二、三、四级风险实验室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材料留档备查。学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和实验室安全专项应急处置培训与应急演练。
第七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督导。根据《英国365上市公司官网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学校资实处要求,建立“实验室房间自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房间负责人自查-系(中心)督查-学院检查”四级检查制度,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周期性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记录留痕,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一)课题组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及房间负责人应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学院实验室负面清单要求,严格落实自查制度,督促组内科研实验人员完成自查,同时指定专人汇报课题组自查情况,填写安全日志。实验室自查工作应结合实验室日常值日通报中,做到实验结束必巡。
(二)系督查小组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收集实验室问题整改反馈结果,实验室安全问题原则上应在一周内进行整改结果反馈,无法短期整改完成应提供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时间。问题与整改结果应留痕存档并汇总上报至学院安全环保防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问题闭环。
(三)学院安全环保防事故工作小组负责整理各系督查小组的检查和问题整改反馈结果并上报学校。学院安全环保防事故工作小组对学院实验室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反映给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系督查小组,督查整改问题,完成闭环。
第八条 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验室经学校认定发生安全责任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按《英国365上市公司官网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由学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经学校专家组、学院工作组、系督察组检查提出的实验室问题未按时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反馈的,第1次进行通知提醒;第2次由学院工作组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房间负责人进行约谈;第3次由学院关停实验室1周,减少实验室负责人下一年度招生指标1人,扣除年终绩效2000元;第4次由学院收回实验用房,实验室负责人和房间责任人当年职称评审不得参加。
(三)实验室内学生违反学院负面清单条例和《高等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相关要求,责任归属学生个人,第1次通知提醒学生和导师;第2次全院通报批评;第3次取消学生当年评奖评优资格,暂停进入实验室资格1个月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学院准入考试,扣除学生导师年终绩效1000元。对于负面清单中个人保护条例穿着短裤、拖鞋、裙子等进入实验区域第1次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第2次取消学生当年评奖评优资格,暂停进入实验室资格1个月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学院准入考试,扣除学生导师年终绩效1000元;学院实行全楼栋禁烟,在楼栋内任何地方(含楼栋过道、楼梯间)吸烟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全院通报批评;教师扣除500元年终绩效。
(四)实验室同一问题经整改后,本学期内学校专家组、学院工作组和系督察组检查实验室中发现问题仍反复出现,第1次复查发现提醒实验室负责人和房间负责人及时整改;第2次复查发现由学院工作组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房间负责人进行约谈;第3次复查发现由学院关停实验室1周,减少实验室负责人下一年度招生指标1人,扣除年终绩效2000元;第4次复查发现由学院收回实验用房,实验室负责人和房间责任人当年职称评审不得参加。
(五)实验室涉及管制类药品管理不规范,未按据国家、学校、学院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的,第1次暂停实验室管制类药品使用3天;第2次未规范管理的实验室暂停管制类药品使用2周,并约谈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第3次未规范管理的实验室暂停管制类药品使用1个月,扣除实验室负责人年终绩效2000元。
(六)实验室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视烟雾、地面积水或发生爆炸等未造成严重影响和人身财产损失的,经学院安全环保防事故小组调查鉴定后,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发生的,取消涉事学生当年评奖评优资格,扣除涉事学生导师年终绩效4000元。
(七)实验室本年度经学校、院系检查实验室无安全问题或问题整改反馈到位,无整改通报批评,管理规范有序,实验室整洁干净的,对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年终绩效奖励2000元,同时,学院评选5-10名表现优异的实验室学生安全员给予个人奖励500元和荣誉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执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学院综合实验室安全及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学院综合办讨论修订,经学院党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365英国上市集团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实施方案》即日起废止。